近日,网传虐猫考生【徐睿祥】被南大拒录,一时讨论声纷纷扬扬。而我想就这个问题着重高亮两个角度:
第一、从民间道德层面,通过自发电话告知等行为,倒逼高校这类具备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,拒录有明确【虐动物取乐】道德污点的学生。说明对于民间来讲,国家法律层面对虐待动物的空缺纵容,已经到了人神共愤、不得不站出来反击、不得不进行人民海洋社会自洁的程度了。
这些虐待动物的人,可不是简单的加害,而是有着成熟的产业链、网暴链。他们往往境内外勾结,购买、捕猎、制作、销售……乃至网暴声张正义者。他们钻着法律的漏洞,明目张胆的肆意吐露他们对生命的恶意。几乎每一个虐猫狗惯犯的网络痕迹里,都会留下他们内心深处实际上反人类的痕迹。几乎每一个虐猫狗贩子,都曾经说过其实也想鲨人、鲨小孩的冲动。但由于【人】暂时被法律保护了起来,他们尚且有一丝丝顾虑。但在那些不为人知的角落呢?但如果给他们抓住机会呢?再如果他们内心的恶意冲破了对法律的起码敬畏呢……这一切让人不寒而栗。
这些人中,不乏名校出生的高学分学子。未来,他们可能走上管理一个大型企业,甚至国家大型项目的岗位。他们内心深处的恶,会让他们在未来对他们所管理的工作人员、所能调用的资源做些什么?这些只要一深思就细思极恐的事,终于让人们无法再忍耐了。
其实,关于呼吁遏制虐待动物产业链,把虐待动物纳入法律体系的呼声一直都在:
——2009年,我国法学专家组成研究小组曾发布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虐待动物法》(专家建议稿),明确“国家禁止虐待和遗弃动物,对待动物的行为,应当人道,尊重社会公德,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。对动物可能造成痛苦或者伤害时,除法律法规豁免的情形外,禁止从动物活体上摘取器官及其衍生物”。【但该专家建议稿后续并未能在立法层面得到落实。】
——自2013—2024年间,人大代表赵皖平数次提出将虐待动物罪纳入《刑法》规制范畴。赵皖平指出:“虐待动物和未成年人保护之间具有密切的关联,虐待动物及传播暴力画面会给青少年带来巨大危害。”
——自2018年起,人大代表夏吾卓玛连续三年在两会期间提起制定《禁止虐待动物法》”的建议。并得到了农业部的明确回应——答复中说到“对社会公众普遍反对的残忍虐杀动物等行为,由于缺乏相关立法规定而难以实施有效打击,确有必要完善立法。 ”
——2020年两会,人大代表朱列玉计划提交一份关于制定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虐待动物法》的议案。
——2020年两会期间,全国人大代表买世蕊提出:建议制定反虐待动物法。
……
但国家的反应不够及时,又或者,【他们早已经高居于我们头顶 决定着自己的命运】……于是民间的呼声成为了抵御那些道德无底线恶徒的最后人性防线。阻止他们!阻止他们进入高校!阻止他们占据更多高位!!!这不仅仅是为了那些小动物,也是为了我们自己。
第二、截止昨天,话题#徐睿祥#一度阅读量超过20万。这个名字地被揭露,其中不乏有声音表示这样做侵犯了虐动物者的隐私权。更提出这样会给同样姓名的人带来困扰。首先,他的姓名信息是其申请的高校合理合法的公示得来的,并非网友人肉所得;其次,根据我国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第十三条,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、舆论监督等行为,在合理的范围内可处理个人信息。最后,我使用网络工具查询,通过全国14亿公民身份信息系统查询,全国叫徐睿祥的有239人。
14亿人口中,仅仅只有239个徐睿祥。再刨除查询结果中20%的女性,则只剩下188个男徐睿祥。再刨除不同的年龄层次,真正在一个年龄频段里同名且容易混淆的徐睿祥,人数大约只是两位数。
就为了这两位数的人,我们就要忘记这个在宿舍里宰杀舍友宠物,用各种非人道手段残杀动物,并自称“血肉艺术家”的人渣的真实姓名吗?就要这样让他轻易的消失在14亿人的汪洋大海里吗?
千百年来,为什么没有人敢于起名叫做秦桧、汪精卫……因为对这些丧失普适基本道德的人,道德惩罚一直以一种实名谴责的形式存在。实名谴责是一种相当有效的威慑方式。任何时代、任何环境下,当法律机器失效,道德谴责就必须以拨乱反正的姿态降临。否则,无赏善无罚恶,何以清乾坤?
我们当然希望保护每一位公民的基本权利,我们当然希望保护那其余几十位无辜的徐睿祥,但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关系。一个人,只有当他犯错时,有相应的惩罚规训于他。人们才愿意也应该给予他受到惩罚后应得的权利。可是如果这个人一直游走在法律的灰色、空白领域,一直在逃避他应该领受的惩罚,这个时候道德谴责若还不能起到威慑的作用,他注定无法无天。杀戮就是杀戮,杀戮就是毁灭生命。执行死刑任务的武警战士尚且需要心理动员和疏导,以杀戮取乐的恶徒怎可失之训诫?
我们需要记住这个名字:徐睿祥。他是大学2024届毕业生,他大约出生于1998年,现在的年龄在22岁左右。记住这个匹配模式。如果你身边有这个年龄、又叫徐睿祥的人。小心他、防备他,保护好你的猫狗和孩子。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,阻止他取得任何资源。
道德谴责是法律缺位的无奈之举。我们更期待的,是虐待动物写入刑法!让一切有法可依,不要让人民用道德来做无奈的兜底。
(这篇文章我修改六遍,把敏感词几乎删改了个遍,使用了各种符号、代号、插入了无数符号、表情……当然啦,在简中还是发不出去的。索性把完整版发在这里。我知道无人在意,但我真的愤怒又恐惧)